2022南臺法學名家講座

  南臺法學名家講座,是本會與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,每年均會共同主辦的法學論壇講座。今年的講座於今年6月11日舉行,邀請到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林明昕教授、徐婉寧教授及薛智仁教授,假南臺科技大學圖資大樓念慈廳,分別就憲法訴訟、勞工權利、刑法解釋等主題,為與會之會員和學生們進行深入的剖析和講解。

  上午場由林明昕教授講授「憲法訴訟&暫時權利保護」。林教授將司法程序分為國家制裁權之發動及當事人利益之調整兩類,後者為以救濟為目的之程序體系,又可分為終局權利保護與暫時權利保護。

  暫時權利保護相對於終局權利保護而言,具有輔助功能,但本身是獨立程序。而一般法院之暫時權利保護得否作為憲法訴訟標的,教授提出兩個可能性,法官在審理暫時權利保護案件時,是否可以依憲法訴訟法第55條聲請憲法審查?以及當人民不服法院的暫時權利保護裁定時,可否聲請憲法審查?而問題的關鍵,則在審判權的劃分。

  下午第一場則是由徐婉寧教授講授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現況與展望」。在今年5月之後,隨著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施行,職災救濟制度也開創了一個新的局面。

  教授解說了勞工職業保險擴大納保範圍、提升給付保障、提高投保薪資、合理分攤雇主責任等等的規範重點。比如說納保範圍就分為強制納保、自願加保、特別加保等,提供多元的加保管道。同時還有提高投保薪資的上下限、擴大醫療給付範圍、提高傷病給付水準、年金改按投保薪資比率計算、提供各項津貼補助等等,雖然實務上仍有部分待解決的問題存在,但這次的立法方向,都是希望有效解決過往職災救濟的問題。

  下午第二場則是由薛智仁教授講授「刑法解釋適用之憲法審查」。教授由罪刑法定原則、罪責原則及比例原則切入來解釋憲法審查刑事案件的標準。

  教授配合大量的實務判決來闡釋的各種憲法解釋標準,在罪刑法定原則之下,有不利類推適用之禁止、解釋明確性的要求以及不利溯及既往之禁止等概念。罪責原則的基本內涵為,無罪責即無刑罰,刑罰須與罪責相對應。比例原則的基本內涵為,「有罪判決」與「法律效果」對於基本權的干預符合比例原則。希望將來能有更明確的審查標準,也期望大法官能積極進行刑事裁判之憲法審查。

  一整天的講座下來充實無比,且均是與實務緊密相關的法學問題,對會員們在執業處理案件上確實多有助益,也讓人更加期待明年度的法學講座。(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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